為了我們共同的利益
————對我國文化遺產(chǎn)保護現(xiàn)狀的一些思考
摘要:本文通過對文化遺產(chǎn)定義、重要性及其在我國保護現(xiàn)狀的論述,結合當前我國社會形勢和作為保護主體的人自身的精神性質(zhì),討論了我國在文化遺產(chǎn)保護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給出了一些可能的解決辦法,最后探討了公眾考古的必要性及大學生在遺產(chǎn)保護中可扮演的角色。
關鍵詞:文化遺產(chǎn) 保護 利益 理性 沖突 責任
文化遺產(chǎn)的定義
文化遺產(chǎn),中文在概念上分為“有形文化遺產(chǎn)”和“無形文化遺產(chǎn)”。
有形文化遺產(chǎn)即傳統(tǒng)意義上的文化遺產(chǎn),包括“歷史文物、歷史建筑、人類文化遺址”。
無形文化遺產(chǎn)指“被各_、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chǎn)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xiàn)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利益所在
試想,一件傳家之寶,巧奪天工、美妙絕倫,已經(jīng)記不清是祖上多少代傳下來的了。有一天,一伙人闖進你家,威脅你交出這件寶貝。這時,你會怎么辦?毫無疑問,拼盡全力保護它。
這種不遺余力,堅定不
……(新文秘網(wǎng)http://m.jey722.cn省略713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方面如紅色文化遺產(chǎn),使人們學習感受革命先輩吃苦耐勞的精神艱苦樸素的作風并且銘記他們的奮斗歷程,在生活中樹立積極樂觀的態(tài)度。
我們姑且把這諸多方面的價值稱為利益,或許有些不恰當,但你不得不承認,一處文化遺產(chǎn)卻是可以給人和社會帶來許多好處,物質(zhì)的以及精神的,從某種中程度上來說,文化遺產(chǎn)的確是我們的利益所在,此利益非彼利益,它包含的更多,更崇高。
所以,我想我們可以把文化遺產(chǎn)稱之為我們的利益,我們共有的利益。
它為我們所共有,我們每個人都享有這種利益,事實上,我們也樂于享有這種利益,我們游覽故宮、長城、莫高窟、兵馬俑,感慨其雄偉壯觀,驚異于祖先的智慧與汗水,由衷地被這些偉大的遺跡所懾服,因為它帶給了我們太多太多。
可是,當這些智慧和汗水的結晶正在遭受著有意無意的破壞,粗暴無知地對待之時,我們這些利益的享有者,會不會站出來義正辭嚴地說一聲“不”?
理性與感性
各種生物在其生活史中都會遵循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進行各種生命活動,從細菌對乳糖的利用到蜜蜂對蜂房的營建,無一不在體現(xiàn)這一原則。當然,作為生物的人也不會例外。但由人組成的社會卻獨立于自然界(這里指由其他生物所構成的世界)而自成一體,這其中不僅因為人類有著超越其他生物的大腦,更因為在這個充滿智慧的大腦中,存在著寶貴的理性。
這種理性把人和動物完全區(qū)分開來,它讓人在遇見火之后學會利用火并保留火,而不是遠遠地躲開,它的存在使人拿起身邊的石頭、木材、泥土或者顏料進行創(chuàng)造,制作出有用的工具和藝術品……它使人的生存的過程中積累著發(fā)現(xiàn)著,一步一步讓人這個_強大并豐富起來,于是人與自然界之間的界限逐漸清晰,我們看到,這條界限叫做“文明”。
理性使社會形成,使社會發(fā)展,但在這個由理性催生并支撐的社會中,并非所有成員都可以用它來約束自己。
我中學時的一位美術老師曾經(jīng)對我們說:“人總是理性地活著是很累的!贝_實是這樣,與理性相對的感性,是更加_而遵從人性本真的,但在有些時候,這種感性往往會是我們做出一些不正確的選擇或決定。所以,我想要說的是,在面對一些問題時,特別是一些并非僅僅關乎我們個人的問題時,我們應該更多地以理性的姿態(tài)去面對。事實上,人生中幾乎處處存在著這種問題,理性地對待它們,更多的是一種責任。
沖突與可能的解決辦法
屬于個人的私有珍藏因其利益的高度集中化,而得到所有者的精心保護,而屬于全人類的文化遺產(chǎn)所得到的保護卻不容樂觀。
從某個角度,可以這樣理解:前者較多的是一種保護自身利益的本能性行為,而后者要求的更多的是一種超出本能的理性行為。
保護文化遺產(chǎn),我們都知道這種做法是對的,是有意義的,其正確性毋庸置疑,是我們的利益所在,但當我們發(fā)現(xiàn)在我們保護這項利益的同時,另一些利益正在離我們遠去,這時我們會猶豫,因為看到了沖突的存在。
人的天性使我們在面對利益沖突之時權衡利害得失,做出對自身有利的選擇。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是簡單不過的道理,但這時,我們或許會尷尬無所適從,因為我們發(fā)現(xiàn)這是與經(jīng)濟利益的沖突。
文化遺產(chǎn)的保護在大多數(shù)人心中都是有桿秤的,人們會根據(jù)自己的認識或多或少地在其中扮演一定的角色,而與大部分人不同,掌握權力的政府官員,他們可以利用國家資源對社會的各層次各方面進行管理和調(diào)控,文化遺產(chǎn)的保護當然也包括在內(nèi),因此,他們心中對文化遺產(chǎn)保護的衡量就顯得尤為重要,可是當參觀一些文化遺產(chǎn)時,我們所見到的很可能會使我們對當?shù)卣扇〉谋Wo行為產(chǎn)生質(zhì)疑。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的大清郵政局,居然在未經(jīng)審批的情況下被有關單位拆除 ;在東莞虎門,被廠房和居民區(qū)包圍的虎門炮臺,因缺乏妥善保護,炮身因腐蝕而日漸“消瘦”,而大人山上的國家級文物提督墻,因年久失修 ……(未完,全文共5700字,當前僅顯示2001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為了我們共同的利益——對我國文化遺產(chǎn)保護現(xiàn)狀的一些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