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減負落實中存在的難題及對策建議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明確提出將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锻ㄖ穱@為基層減負,聚焦“四個著力”,從加強思想教育、整治文山會海、改進督查考核、完善問責激勵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務實管用的舉措;鶎痈鞯貒栏衤鋵嵵醒牒褪∈形募,制定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轉變作風、優(yōu)化會風、精簡督查、健全機制,“文山會!薄岸讲檫^頻”等形式主義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為基層騰出更多
……(新文秘網(wǎng)http://m.jey722.cn省略369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各方面的原因,當前
農(nóng)村人才嚴重短缺,村級黨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作用發(fā)揮不到位,在村集體軟弱渙散的情況下,只能由政府部門直接和千千萬萬農(nóng)民打交道,很多本該由村級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被基層政府“包辦”“代管”了,在極大提高行政成本的同時加重了基層負擔,造成基層干部工作積極性缺乏、創(chuàng)新性不足、幸福感缺失,也造成基層工作脫實向虛,已成為制約基層減負的突出短板。
二、對策建議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在_上做一些改革,從各地實際出發(fā),因地制宜地做大做強鄉(xiāng)鎮(zhèn),同時促進上級的工作向基層傾斜。這為我們破解為基層減負_機制方面存在的難題提供了明確方向和根本遵循,我們必須拿出改革的魄力,通過改革的手段,從病灶根源上對癥施治。
一是在推進政府機構改革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鄉(xiāng)鎮(zhèn)機構“一對多”“多對一”的制度機制,理順職能部門與基層黨委政府在基層治理體系中的職責;嚴格鄉(xiāng)鎮(zhèn)機構限額管理,探索建立鄉(xiāng)鎮(zhèn)機構職責準入制度,縣級職能部門將職責范圍內(nèi)的行政事務委托或交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承擔的,需審核報批并充分聽取基層意見,明確相互之間工作對接、請示
匯報和溝通銜接關系,為開展依法高效治理打下制度基礎。
二是按照“人事匹配”“事權匹配”原則,切實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充分賦予基層黨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統(tǒng)籌調(diào)度權力,特別是將基層亟需的執(zhí)法權賦權到位,為基層開展工作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堅持“事權”與“財權”相匹配,在物力支持、工作經(jīng)費等方面對基層治理工作予以充分保障;在工作方式上,“條”要主動往“塊”上走,避免九龍治水,形成“部門圍著基層轉”的工作格局。通過權力重構、重心下移、資源下移,讓基層的責、權、利對等起來,基層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一定會得到極大提升。
三是切實加強村級組織人才隊伍建設。探索建立村務工作者人才庫及管理平臺,鍛造基層治理的骨干力量。暢通進入渠道,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yōu)秀年輕村后備干部,優(yōu)化改善村干部年齡及知 ……(未完,全文共1629字,當前僅顯示1035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基層減負落實中存在的難題及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