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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貧困地區(qū)農村稅費改革若干問題的思考

發(fā)表時間:2006/1/9 18:10:08
目錄/提綱:……
一、關于農民減負效果評價問題
二、關于“三定”方案的具體落實問題
一是要突破“二輪土地面積”的教條論
二是要統一計稅面積標準
三是要對作為農村稅賦主要依據的常年產量,進行適時或定期的調整
四是要挖掘各類土地面積的潛力,避免因棄耕和撂荒造成“懸空稅賦”的問題
三、農村財政收入減少的情況下,如何實現“三個確保”的問題
四、關于后續(xù)改革的問題
……
農村稅費改革,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經濟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因此被稱作繼土地改革、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中國農村的第三次革命。定西地區(qū)于年首先在臨洮縣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年在全區(qū)個縣全面推行,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問題。筆者擬以定西為例,對貧困地區(qū)稅費改革中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作一探討。
  一、關于農民減負效果評價問題
  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其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農村分配制度,遏制面向農民的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和各種攤派,從根本上解決農民負擔過重問題。現行農村稅費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后農民負擔與農民政策內承擔的“六項負擔”(年對提留鄉(xiāng)統籌、社會性負擔;年農業(yè)稅、牧業(yè)稅、屠宰稅;—年農業(yè)特產稅平均稅額)作為減負的對比依據,減負幅度原則上要達到以上,或保持在年負擔的同等水平;如果個別地區(qū)下降幅度超過了,但農民負擔水平仍超過了年水平的,也要無條件地降到年的水平;改革后每畝負擔的農業(yè)稅及附加不能高于元。從定西地、縣兩級的《試點方案》測算結果和**年試點來看,減負的比例在總體上容易達到,甚至可以超額完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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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會計人員素質偏低、調換頻繁、無證上崗的問題和記賬票據不規(guī)范甚至白條入賬,財務審計不到位等現象十分普遍。因此,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新《會計法》規(guī)定,切實負起對農村財會工作的監(jiān)管職責,加強對農村會計人員的業(yè)務培訓,規(guī)范會計基礎工作,統一會計制度、會計科目、會計憑證,并實行農村財務定期審計制度。
  二、關于“三定”方案的具體落實問題
  “三定方案”的設計科學與否是農村稅費改革能否健康順利進行的關鍵,直接影響稅費改革工作的成敗。從定西地區(qū)的情況看,由于農村稅費改革情況紛繁復雜,千差萬別,現行“三定”方案問題仍然不少,具體落實非常困難。
  首先,就定畝問題來看。一是根據中發(fā)[]號文件規(guī)定:農業(yè)稅計稅土地為“農民承包土地為第二輪承包用于農業(yè)生產的土地;其他單位和個人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土地”;“計稅土地為實際用于農業(yè)生產的土地。計稅土地發(fā)生增減變化,農業(yè)稅應當及時進行調整!边@樣,農村稅費改革的計稅面積都是以“二輪承包土地面積”為基礎來確定的,但是從這幾年的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中發(fā)現,由于有的地方“二輪承包”不徹底,隨之衍生出了好多問題需要解決,如從實行承包制到現在,時間跨度較大,有的地方土地的減少量遠遠大于增加量,農戶實際占用耕地與承包合同出人較大等,導致計稅定畝與實際耕占地畝不一致。二是由于特產稅計稅土地面積因為品種比較多,每種品種種植面積又比較分散零星,核實起來非常困難,加上特產稅納稅額高于農業(yè)稅,所以農民普遍存在將特產稅計稅土地面積種多報少或報以農業(yè)稅計稅土地面積來頂報的現象;三是近年來道路建設、小城鎮(zhèn)建設、興辦企業(yè)、農民建房等消耗了大量的土地,加之農村分家立戶過程中將原承包面積一分為二,有的甚至更多。這樣,許多農戶實際占用耕地與“二輪承包”合同數有較大出入,完全按“二輪承包”合同定稅,不太合理,很多農戶強烈要求重新丈量土地,但政策明確規(guī)定,這次農村稅費改革不得重新丈量土地。因此,對土地面積無法據實統計。
  其次,就定產來看。按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guī)定:農業(yè)稅計稅常產量以—年年的農作物的實際平均產量折合成主要糧食作物確定,并保持長期穩(wěn)定。但前幾年由于各種原因,一部分統計年報表注水虛報的問題比較嚴重,上報常年產量很高,有的地方在測算時雖然進行了不同比例的打折,但一些地方仍然是農戶實際收入的幾倍多,造成了干部說不清,農戶不認可,常年產量的測算數與實標產量懸殊很大。
  再次,就定稅來看。牧業(yè)稅和特產稅的確定,包括改革中取消的屠宰稅,過去基本上都是按地畝域人頭平攤,問題比較多,群眾反映強烈。盡管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中嚴禁按地畝或人頭平攤,實行牧業(yè)稅按存量定額征收,特產稅按地畝、產量、價格區(qū)別不同品目據實征收。但由于牧業(yè)稅應稅大牲畜和羊只的存量及特產稅計稅面積難以準確核實上來,導致牧業(yè)稅和特產稅稅額事實上也無法征收,收入大幅度下降。如有的鄉(xiāng)鎮(zhèn),按人戶核定的應稅大牲畜和羊只計算,牧業(yè)稅稅額只有上年的—,特產稅稅額只有上年的%左右,造成稅改工作難度加大。
  為此,筆者認為要真正落實“三定”方案要求,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要突破“二輪土地面積”的教條論。面對農村復雜的情況,要把嚴格執(zhí)行“二輪土地面積”的規(guī)定與本地的實際結合起來,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長期穩(wěn)定,并不斷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_。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逐步發(fā)展規(guī)模經營。尊重農戶的市場主體地位,推動農村經營_創(chuàng)新”的要求,對二輪土地承包以后的土地變更情況進行必要的清理規(guī)范和完善,并在實際定稅中予以適當考慮。同時利用稅費改革的機遇、寬松土地承包經營權環(huán)境。二是要統一計稅面積標準。在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時應取消過去沿襲的不規(guī)范的土地面積計量單位,破除農村遺留的一些陳規(guī)陋俗,把人為造成的不合理的稅賦差別縮小到最低限度, ……(未完,全文共4112字,當前僅顯示2077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對貧困地區(qū)農村稅費改革若干問題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