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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項目情況介紹

發(fā)表時間:2013/10/25 18:02:54
目錄/提綱:……
一、項目的基本情況
(一)項目發(fā)起的背景、主體和動因
二、項目主要解決的問題
(一)解決的主要問題
1、農民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保障
2、增強了農民群眾的民主意識
3、夯實了農村產權流轉的基礎
4、強化了農村發(fā)展的動力機制
5、耕地得到嚴格保護
(二)遇到的困難和阻力
1、農民群眾的產權意識仍需加強
2、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區(qū)”,面臨一些政策障礙和制度障礙
三、項目的主要成效
(一)農民群眾和農村集體是直接受益者
1、落實了農民的財產權
2、保障了農民的民主權利
3、提高了農民群眾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
4、增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造血功能
(二)基層政府是間接受益者
四、項目的創(chuàng)新之處
1、促進農村產權向物權轉變
2、體現(xiàn)社會的公平正義
3、創(chuàng)建農村產權保護體系
4、創(chuàng)新耕地保護機制
五、項目取得成功的因素
(一)改革成功的原因
二是維護民主權,讓農民當家作主三是實現(xiàn)公平權,讓農民_發(fā)展
(二)推廣的可能性
六、需要說明的問題
……
成都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項目情況介紹

一、項目的基本情況
(一)項目發(fā)起的背景、主體和動因
我國長期形成的城鄉(xiāng)二元經濟_,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fā)展。農村產權具有濃厚的身份色彩,作為財產的物權屬性卻不足,“權利主體不明、邊界不清”導致農村居民的財產權利是不明晰、不完整、不可流轉的,農民盡管擁有大量資源,卻難以轉化為資本,常常處于用不好、放不下的尷尬境地。這導致農村喪失了一定的發(fā)展權,成為城鄉(xiāng)之間最大的不公平、城鄉(xiāng)居民之間最大的權利不平等。
特別是隨著我國新型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快,巨大的城鎮(zhèn)化成本嚴重阻礙了人的城鎮(zhèn)化,農民工工作上的“亦工亦農”、居住上的“亦城亦鄉(xiāng)”都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城鎮(zhèn)化!坝型了褂胸敗,通過明晰農村土地、房屋權責,推動農村土地資本化,打通城鄉(xiāng)生產要素_流動的渠道和途徑,既可以促進生產要素_流動,優(yōu)化資源配置,又可以解決農民向城鎮(zhèn)轉移的部分成本問題,為新型城鎮(zhèn)化籌措巨額資金。同時,“還權賦能” 讓農民、農村回歸經濟_與行為_,給予了農民_離開土地的選擇權和處置土地的自主權,真正實現(xiàn)權利的平等和機會的公平。
2008年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耕地保護進一步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和房屋產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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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yè)農村,實現(xiàn)農村土地、房屋等農村產權的價值顯化,從而促進農民的富裕和農村經濟的發(fā)展。
5、耕地得到嚴格保護。改革中通過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用經濟、法律手段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大大增強了農民群眾保護耕地的意識,改變了過去單純由各級政府部門監(jiān)管保護耕地的做法,使保護耕地成為農民群眾的自覺行為。
(二)遇到的困難和阻力
1、農民群眾的產權意識仍需加強。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一定程度上增強了農民群眾的產權意識,但距離農民群眾依法、主動、有效維護產權權益還有很大差距,進一步強化農民群眾的產權和物權意識,培育農民合法運用產權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和素質,還是一個艱難而漫長的過程。
2、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步入“深水區(qū)”,面臨一些政策障礙和制度障礙。如農村土地要素流動受到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制約,面臨著“確權之后流轉不暢”的現(xiàn)實問題;農村金融創(chuàng)新遭遇政策瓶頸,農用地、宅基地在法律法規(guī)上不是金融機構認可的合法抵押物等。
三、項目的主要成效
(一)農民群眾和農村集體是直接受益者
1、落實了農民的財產權。改革就是將法律法規(guī)賦予農民的土地、房屋等要素的權益還給農民,通過確權登記頒證,明確了農民對農村土地、房屋的財產權,使農村各類產權“歸屬清晰、權責明確”。 截至2012年底,全市累計頒發(fā)各類產權證877.68萬本。確權頒證有效地激活了農村各類要素,實現(xiàn)農村土地、房屋等農村產權的價值顯化,既吸引了社會資本投向農業(yè)農村,促進農民的富裕和農村經濟的發(fā)展,又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有效解決農民向城鎮(zhèn)轉移的部分成本。截至2012年底,成都農村產權交易所合計成交金額約379.72億元,農村產權直接抵押貸款達17.13億元。
2、保障了農民的民主權利。改革過程中,始終堅持“農民自主”的原則,把改革的主動權和決策權交給群眾,讓群眾全程參與,自己處理自己的事,自主解決產改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充分發(fā)揮了農民的主體作用。同時,通過民主保障民權,也體現(xiàn)了社會的公平正義。目前,全市所有村、組均建立了村民議事會、監(jiān)事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共有村民議事會成員8.9萬余人,村民小組議事會成員17.1萬余人。
3、提高了農民群眾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耕;鸬90%發(fā)放到戶,鼓勵農民用于購買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不僅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也進一步提高了農民群眾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截至2012年底,全市使用耕保基金購買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的金額達7.63億元,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參保人數(shù)分別達到315.17萬人和709.36萬人。
4、增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造血功能。改革過程中,我們通過讓農民自主用農村產權入股組建各類市場主體,作為土地綜合整治、集體建設用地開發(fā)利用等項目的業(yè)主,讓集體經濟組織有能力和平臺引進社會資金或與社會資金聯(lián)合開發(fā),發(fā)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地增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造血功能。
(二)基層政府是間接受益者
通過確權頒證落實農民的財產權利,可以有效減少基層政府對經濟的直接參與和干預,有利于促進基層政府職能轉變,集中精力搞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解決了基層政府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問題。
四、項目的創(chuàng)新之處
1、促進農村產權向物權轉變。由于歷史的原因,農村的土地、房屋、資產等要素模糊不清、界定不明、權責不分,我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全面、系統(tǒng)、徹底地對農村土地、房屋和其它集體資產等農村的全部權屬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并在此基礎上出臺相關文件明確其責權利,實現(xiàn)了物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證、證有其利、利有其責,促進了農村產權真正向物權、向財產權利轉變。
2、體現(xiàn)社會的公平正義。城鄉(xiāng)二元結構最突出的問題是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差異過大,根本原因是農民的財產權利得不到尊重和落實。改革的目的就是落實農民的財產權利,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服務體系,完善農村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逐步實現(xiàn)農村和城市同地同權同價同責,這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和保障城市、農村發(fā)展權利的平等。
3、創(chuàng)建農村產權保護體系。在確權頒證的基礎上,成立農村產權維護法律援助中心、成都農村產權仲裁院、農村產權咨詢投訴等機構,明確各機構的職能和責任,完善農村產權糾紛調處機制,及時處理農民確權頒證中的訴求,有效維護了農民的權益。
4、創(chuàng)新耕地保護機制。通過經濟手段落實和強化耕地保護責任,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設立耕 ……(未完,全文共4600字,當前僅顯示232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成都市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項目情況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