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特別加分項目
三是縣局和市局科室撰寫的調研報告如涉及保密問題,可直接報市局領導
(二)個人工作獲得下列成績的,按相應加分項目予以加分:
3、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其他需要加分項目
二、特別減分項目
(一)各級機關、部門發(fā)生以下重大問題,按相應減分項目減分:
(二)個人發(fā)生以下重大問題,按相應減分項目減分:
6、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其他需要減分項目
三、特別加減分計分原則
(一)特別加減分項目采取按項次計分的方法
(四)對機關、部門特別加減分項目綜合計算
四、加減分流程
(二)加分流程
(三)減分流程
五、其他規(guī)定
(三)申請加分的領導表揚性或肯定性批示,批示內容中應有明確的表揚、肯定性字眼
……
**縣國家稅務局2016年績效管理特別加減分項目及標準
(修訂)
一、特別加分項目
(一)稽查局、各分局、機關各部門獲得下列成績的,按相應加分項目予以加分:
1.榮譽表彰類
(1)因工作成績突出,被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領導機關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10分;給予通報表揚的,按項加5分。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市國稅局及同級單位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5分;給予通報表揚的,按項加3分。被縣國稅局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3分;給予通報表揚的,按項加2分。
2.稅收宣傳類
(1)提供的信息被市委、市政府等市級信息刊物正面采用的,每條加5分;以專期編發(fā)的,每篇加2分。
(2)提供的稿件,被市電視臺正面采用的,按項次加5分;被市新聞聯(lián)播以“簡訊”正面采用的,按項次加3分。
(3)提供的稿件,被省級報刊正面采用的,按項次加8分;
(4)提供的稿件,被市級報刊正面采用的,按項次加5分
……(新文秘網http://m.jey722.cn省略63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性批示或采納的,按項次加5分;被縣政府分管國稅系統(tǒng)領導給予肯定性批示或采納的,按項次加2分。
提交市局領導的工作建議,應以
調研報告的形式,通過下列渠道報送:
一是縣局撰寫的調研報告首先由縣局局領導把關后上報市局相關科室,再經市局科長提出具體意見后報局領導。
二是縣局和市局科撰寫的調研報告經《河北國稅調研》或《河北國稅》刊登的,由市局辦公室報局領導。
三是縣局和市局科室撰寫的調研報告如涉及b_m問題,可直接報市局領導。
5. 臨時重點工作類
臨時性重點工作是指在年度中間經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需要納入考評的重點工作任務。此類任務由績效辦通過“全局臨時重點工作”下發(fā)執(zhí)行,分值由領導小組審定。
6.其他類
(1)因工作成績突出,給予集體記功的,二等功加5分;一等功加10分。
(2)承擔上級考評“361”類指標的部門,取得“優(yōu)秀”等次的,按以下情況給予加分:①指標考評周期為月的,每次加1.5分;②指標考評周期為季的,每次加3分;③指標考評周期為半年的,每次加6分;④指標考評周期為年的,每次加10分。
(3)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其他需要加分項目。
(二)個人工作獲得下列成績的,按相應加分項目予以加分:
1.個人因工作成績突出,被省委、省政府委市政府及以上領導機關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10分,給予通報表揚的,按項加5分;被市國稅局及同級單位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5分,給予通報表揚的,按項加3分;被縣委縣政府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5分,給予通報表揚的,按項加3分;被縣局給予命名性表彰的,按項加3分,通報表揚的,按項加2分。
2.個人因工作建議、工作創(chuàng)新等得到省國家
稅務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表揚性或肯定性批示的,按項加5分;得到省國稅局其他局領導、市委市政府其他領導表揚性或肯定性批示的,按項加3分;得到市局主要領導表揚性或肯定性批示的,按項加3分;得到市局其它領導表揚性或肯定性批示的,按項加2分;得到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表揚性和肯定性批示的,按項加3分;得到縣政府分管國稅系統(tǒng)領導表揚性和肯定性批示的,按項加2分。
3.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其他需要加分項目。
二、 特別減分項目
(一)各級機關、部門發(fā)生以下重大問題,按相應減分項目減分:
1.通報批評類
被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領導機關通報批評的,按項減10分;被市局通報批評的,按項減5分;被縣委、縣政府通報批評的,按項減5分;被縣局通報批評的,按項減3分。通報批評的形式包括正式發(fā)文、通過媒體發(fā)布消息、會議紀要等。
2.批評性批示類
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5分;被省局其他局領導、市委市政府其他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3分;被市局主要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3分;被市局其他局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2分;被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3分;被縣局主要局領導、縣委縣政府其他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2分;被縣局其他局領導批評性批示的,按項減1分。
3.責任事故類
(1)在安全、b_m和應急管理等方面發(fā)生嚴重責任問題的,每發(fā)生一起減5分。
(2)發(fā)生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信訪,導致信訪人到省局、市國稅局機關上訪的;未按規(guī)定及時到省、市處置上訪事件的;因管理責任導致到省稅務局、市國稅局機關集體上訪的,分別按項次減1分、3分、 ……(未完,全文共5092字,當前僅顯示178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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