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正面報道”中的虛假新聞
新聞的生命在于真實。媒體的公信力建立在新聞產(chǎn)品的真實可信之上,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常識。但在現(xiàn)實中卻經(jīng)常被背離扭曲,總會有一些當時嘩眾取寵,事后證明子虛烏有的虛假新聞占據(jù)媒體的版面和時段。虛假新聞,是寄生在媒體身上的頑癥痼疾,需要媒體人查找根源對癥治療。
“虛假新聞”屬于“新聞失實”范疇,是未能真實反映客觀事物本來面貌,帶有虛假成分的報道,如片面報道、歪曲報道、拔高報道、選擇性報道、杜撰性報道等。主流媒體較為重視防范新聞失實,尤其對揭露性報道、y論監(jiān)督類報道的新聞真實性審核較嚴,但對“正面報道”、“成就報道”中潛在的“新聞失實”問題,往往疏于問責追究。同屬“虛假新聞”,為何把關寬嚴不一?其實是一種實用主義心態(tài)作祟。揭人家的短,務必事實充分證據(jù)確鑿,以防授人以柄、對簿公堂。而夸獎表揚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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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力行,真正深入民間,深入群眾,體恤民情,是對中共群眾路線的最好詮釋”。內(nèi)容確實非常好,很正面也很鼓舞人心,但數(shù)小時后卻被新華社證實是一篇“虛假新聞”。
這篇“高規(guī)格”的虛假報道讓人引發(fā)諸多思考。新聞造假居然造到國家最高領導人頭上,而且騙過國內(nèi)很多資深媒體人,這反映了什么問題?虛假的正面報道為何容易出籠?我們該如何警惕和防范?
在某些媒體人頭腦里有一種錯誤認識,認為正面報道中的失實虛假(捕風捉影、移花接木、添油加醋、報喜不報憂)危害性不大,至多是好心過了頭,好心犯錯誤,不像監(jiān)督類報道出現(xiàn)失實會給媒體帶來種種麻煩。果然如此么?正面報道的虛假失實,其造成的危害遠甚于一場官司敗訴。它的危害是累積疊加的,最終賠上的是媒體的公信力——那是媒體的立身之本。事實上,傳統(tǒng)媒體在當今受眾心目中不斷被削弱消減的,不是社會民生類新聞的可信度,而是某些主題/成就/典型報道等正面新聞(俗稱“硬新聞”)的認可度。它與這類報道沒有嚴格信守新聞的真實性原則不無關系。
新聞失實虛假的成因復雜,主觀因素客觀因素交織纏繞難以簡單厘清。就正面報道而論,客觀上的“錦上添花”效果大大降低了記者造假受懲處的風險,防控意識不強;在新聞采編操作上不嚴格遵循專業(yè)規(guī)范,媒體把關人也容易麻痹松懈。如“習總書記打的問民生”的報道,從頭到尾只有一個信源(出租車司機郭師傅)。如此重大的新聞竟然信源單一,全憑一面之詞寫成,偏聽偏信至此,事后也不向相關部門求證核實,實在匪夷所思。
在平面媒體,造假者常通過模糊信源(單一信源或匿名信源)販賣私貨。如在報道中用“有關人士”作為消息來源,身份既權(quán)威又神秘,既可透露內(nèi)幕信息,又不必為此負責任;既提供新聞來源,又無從核實。相對來說,廣電媒體的新聞事件需要通過現(xiàn)場采訪完成,同期聲、現(xiàn)場畫面是新聞構(gòu)成要件,對信源的交代理當更為強調(diào)。但在實際操作中,信源模糊情況仍常有出現(xiàn),如只見人頭動不聞采訪同期聲,甚至模糊時間、地點等要素,讓受眾無從知曉信息的準確來源。這種情況大多是采編者不夠?qū)I(yè)或不夠勤快造成,但也不排除有些是記者沒有確鑿新聞源狀態(tài)下的一種杜撰或移花接木地造假。
題材正面,“政治正確”,便可簡化流程乃至容許失實?答案是否定的。正面報道或者批評報道都只有一個衡量標準,就是新聞的真實性。若是內(nèi)容虛假,就談不上“正面”效果,遑論“導向”正確。防止新聞失實,中外新聞界經(jīng)過上百年的實踐摸索,已經(jīng)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新聞常規(guī)/慣例可供我們參考借鑒,如百年通訊社美聯(lián)社的著名信條是:“核實、核實、再核實!”強調(diào)“報道尋求不止一個消息來源,以便信息能被其他消息來源證實或詳述”。我國新聞出版總署在2011年發(fā)布的《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guī)定》也做了具體的規(guī)范要求。如要求避免只采用新聞當事人中某一方的陳述或者單一的事實證據(jù);嚴禁依據(jù)道聽途說編寫新聞或者虛構(gòu)新聞細節(jié);不得對新聞圖片或者新聞視頻的內(nèi)容進行影響其真實性的修改;新聞記者開展批評性報道至少要有兩個以上不同的新聞來源等等。遵守職業(yè)規(guī)范,深入 ……(未完,全文共3206字,當前僅顯示161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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