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警民關系演變的背景說明
(二)警察職能泛化,公安工作處于非警務活動的高位期,“疲憊之師”不堪重負
(三)警察特權意識以及不規(guī)范的執(zhí)法行為,成為民眾詬病的重要原因
(四)公安機關內部的管理導向偏頗,帶來執(zhí)法行為上和效率上的偏差
(五)社會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亞文化基因根深蒂固,對公正執(zhí)法帶來影響
二、警民關系沖突的主要表現
(一)中國警察正面臨著建國以來最嚴重的信任危機
三、和諧警民關系核心要素構成
(一)平等觀:警民之間“和解共識”的基礎
(二)警察權:社會公平正義的促進力量
(三)人格權:現代中國警察養(yǎng)成教育的起點
(七)提素質:警務理念職業(yè)化和行為化
……
對和諧警民關系核心要素的刻畫
在當今中國,警察與民眾之間,似乎已經出現了一條鴻溝, 曾經的“馬天民”變成了“千夫指”,警察與民眾之間出現了_隔離、對立的傾向。在社會轉型的旋渦中,中國警察承載了很多重任,也面臨著超強付出所帶來的自身危機,轉型社會的陣痛同樣與中國警察如影相隨。尋求警民和解之道,須重建新型和諧的警民關系。當警民關系發(fā)生重大變化之時,正是新型警民關系重構之機。
一、警民關系演變的背景說明
改革開放所走過的近30年歷程,使警察與民眾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發(fā)生了深刻的變化,警察所面對的問題只能用“空前”來形容。在超高負荷的壓力下,過去以重打擊、輕保護,重管理、輕服務為主導的警務方針,無疑弱化了公安機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長期以來,由于公安機關內部經費匱乏、管理機制滯后等原因所導致的許多功利性執(zhí)法,把根本的執(zhí)法方式給丟了,與警察打交道的不良經驗,漸漸磨蝕了公眾對警察的公信力。
(一)公安經費匱乏,資源貧瘠,警察的職業(yè)利益之需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執(zhí)法的根本目的。社會轉型期,犯罪率成倍增長,警務量也超常增加,警察走過了經費十分匱乏、資源十分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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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警察特權意識以及不規(guī)范的執(zhí)法行為,成為民眾詬病的重要原因。我國的警察道德建設中缺乏平等協(xié)商精神,“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是這種態(tài)度的真實寫照。不可否認,一部分民警思想觀念上還帶有濃重的封建專制色彩,未能消除長期形成的以人治為主要特征的專制思想,沉溺于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傳統(tǒng)關系格局,心理上一直有治人者的強烈欲望。部分民警特權思想嚴重,在實行管理時總是以管人者自居,對待群眾,特別是弱勢_毫無感情,服務意識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耍特權,抖威風,受利益驅動執(zhí)法犯法。以權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執(zhí)法隨意性大,傷害了警民關系。在日常執(zhí)法活動中,很多冤假錯案的發(fā)生,不是沒有法律的規(guī)定,而是我們的法律理念陳舊,是沒有堅持和把握正確的理念,沒有把公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首位。群眾根本的需求是要我們提供安全感,主要不滿意的還是執(zhí)法水平和態(tài)度。2005年5月8日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大接訪”活動顯示,很多接訪案件都由民警的態(tài)度而起,粗暴執(zhí)法的背后源于根深蒂固的特權意識,源于一些警察的道德意識中對公民人格權的蔑視。在一些糾紛和_性事件的處置中,許多警民之間的沖突,都是因警察的不文明語言而起,警察不是缺乏教育而是缺乏良好的語言、行為等習慣養(yǎng)成。
。ㄋ模┕矙C關內部的管理導向偏頗,帶來執(zhí)法行為上和效率上的偏差。目前一些地方公安機關的績效管理模式有越來越企業(yè)化的趨勢,警務管理盡量往抽象的數字上靠,因為這為管理帶來了方便。但這種工具合理性將警務活動所具有的倫理內涵丟失了,而單純與酬勞相聯(lián)系。警務管理的企業(yè)化趨向,帶來不少弊端。治安問題具有諸多不可控因素,公安機關長期以來不盡合理和不科學的工作考核指標化管理模式,催生了不少工作隱患。警務管理領域內的經濟化包含著損害公眾某些利益的趨向。試想,當警察執(zhí)法不是為公正,而是為利益或為指標時,它的社會效果會好嗎?人民群眾會滿意嗎?那些不可計算,難以掌控的人類情感領域的社會價值需求,就可能被邊緣化。比如處理平息糾紛,防止民轉刑案件發(fā)生,接受群眾求助,接待群眾來訪等等。由于這些工作不便納入績效考評,因此就忽略不記,嚴重影響了民警積極作為。一些不良事件的表現讓公眾對警察質疑,民警形象被“妖魔化”:他們缺乏法制意識,素質很差,辦案不講程序,濫用職權,黑白不分等等。多年來,公安機關疲于應付社會面上的打擊,疏于基礎工作的防范和管理,長期的導向偏頗,使社會治安工作陷入了“打不勝打,防不勝防”的格局。
(五)社會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亞文化基因根深蒂固,對公正執(zhí)法帶來影響。隨著國家民主法制化進程的加快,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_意識逐步增強,要求公安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的呼聲日益高漲。我們認為,警察自身權益缺失加重了執(zhí)法的趨利行為,民眾的怨警情緒與警察權益缺失有直接的關系,傳統(tǒng)文化的負面影響也是不能忽略的因素。中國并沒有完成法治社會的轉型,中國社會在某種意義上講是個“人情社會”,警察作為社會人,身處“人情社會”,公正執(zhí)法常常遭遇“人情關”的難題。尤其在縣(市)級公安機關,由于地域環(huán)境相對封閉的原因,大凡民警辦理大大小小的治安、刑事an件,多數會遭遇熟人說情“了難”。說情風的背后是中國_和傳統(tǒng)文化的原因。在有的人情案、關系案中,違法辦案的壓力來自領導、上級甚至來自能制約公安機關的有關部門、上級領導。辦案民警“無法”違背這些“沒有證據”的強力意志,正常的執(zhí)法常常被干擾。一些地方領導干部官本位意識還是很強,“人治”觀念根深蒂固,干涉正常的執(zhí)法情況時有發(fā)生,F在是
財政高度分權的時代,警察吃的是地方財政的飯,鄉(xiāng)鎮(zhèn)警察吃的一部分是鄉(xiāng)鎮(zhèn)財政的飯,對于這樣的“衣食父母”,警察是不會自砸飯碗的,因為這涉及到自身生存的問題。
二、警民關系沖突的主要表現
。ㄒ唬┲袊煺媾R著建國以來最嚴重的信任危機。變化的主要表現在于群眾對警察不信任,對警察工作不支持,對公安工作不滿意。這無疑給公安機關的群眾路線帶來了許多阻力,警察的執(zhí)法權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戰(zhàn)。取證難是警察遇到的最大的法律瓶頸,警察在辦案過程中,遭遇群眾不配和的情況較多。面對國人的任何一次危難,警察都視其為政治生命,舍生忘死去履職 ……(未完,全文共8156字,當前僅顯示2228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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