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網>>法院/政法武裝/工作體會/>>正文

人民法院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之我見

發(fā)表時間:2006/8/26 13:52:06
目錄/提綱:……
一、地方保護主義的表現(xiàn)
(一)來自法院外部的地方保護主義
(二)來自法院內部的地方保護主義
二、產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
一是思想認識上有偏差
二是審判監(jiān)督機制執(zhí)行不力
三是個別法官素質不高
四是全社會公民的整體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
五是法院_不順不暢
六是有些法律、法規(guī)不完善或前后規(guī)定有矛盾
三、地方保護主義的危害
四、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的對策
一是建立法院垂直管理_
二是選舉和任命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和審判員的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提高級別
三是改首長負責制為法官負責制
……

  
  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成績,立法逐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開始形成;人民法院強化嚴肅執(zhí)法,公正司法,審結的案件不斷增加,較好地發(fā)揮了為大局服務的職能作用;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逐步增強,總的來看,法制建設的形勢是好的。但是,由于各種原因,當前的法制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容易忽視的問題,尤其是一個時期以來,地方保護主義象幽靈般開始在一些地方滋生蔓延,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審判、執(zhí)行活動的正常開展,阻礙了我國法制建設的進程,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已成為當務之急。筆者本文就人民法院如何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談點粗淺的看法。
  一、地方保護主義的表現(xiàn)
  所謂地方保護主義,是指地方經濟利益至上并采取各種方法保護地方的經濟利益的思維方式和態(tài)度。它以本地利益能否得到保護為唯一原則。地方保護主義的表現(xiàn)形式多種多樣,有來自法院外部的,也有來自法院內部的。從種類上看,主要有地方行政保護、地方金融保護和地方司法保護三大類。這三種表現(xiàn)形式在人民法院審判和執(zhí)行工作中都有反映,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
……(新文秘網http://m.jey722.cn省略737字,正式會員可完整閱讀)…… 
本地法院轄區(qū)執(zhí)行時,不但不支持、協(xié)助,反而設置障礙或橫加阻撓。至于外地法院委托本地法院執(zhí)行時,更是采取“三不”(即不接待、不執(zhí)行、不答復)的消極態(tài)度,人為地使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成了一紙空文。
  二、產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
  產生地方保護主義的原因很多,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思想認識上有偏差。把審判為經濟建設服務片面理解為只為本轄區(qū)的當事人服務或主要為本地當事人服務,缺乏全局意識,忽視了法制的統(tǒng)一和尊嚴。二是審判監(jiān)督機制執(zhí)行不力。對審判工作的監(jiān)督措施在有的地方和部門形同虛設,不但沒有嚴格執(zhí)行,反而對地方保護主義者明懲暗保,采取支持、縱容的態(tài)度。三是個別法官素質不高。有的法官從本位主義出發(fā)或屈服于權勢的壓力,不敢堅持原則;有的法官見利忘義,熱衷于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四是全社會公民的整體法律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五是法院_不順不暢。由于地方法院的人、財、物均由地方政府和部門管理和控制,因而法院在案件的受理、判決和執(zhí)行上不能不受制于地方,很難擺脫和抗拒。六是有些法律、法規(guī)不完善或前后規(guī)定有矛盾。法院在司法中不便操作,形成“法律空檔”,給地方保護主義者“合法”保護地方利益以可乘之機。
  三、地方保護主義的危害
  地方保護主義是司法公正的大敵,是和法治社會與法治經濟格格不入的,也是造成立案難、審理難、執(zhí)行難的重要根源,危害極大。
  1、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和審判職能的充分發(fā)揮。地方保護主義保護的是地方局部利益,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必然通過各種方式在立案、審判、執(zhí)行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偏袒一方當事人,致使案件久拖不決、裁判不公、久拖不執(zhí),違反了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國家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的憲法原則,干擾了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打擊敵人、懲罰犯罪,依法調節(jié)民事、經濟等各種社會關系,保護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等審判職能作用的充分發(fā)揮。
  2、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和法律的尊嚴,破壞了國家法制的統(tǒng)一。公正司法是審判工作的靈魂和生命,它表現(xiàn)在依法受理、公正裁判、堅決執(zhí)行上,這也是法律尊嚴和法律威信所在。而地方保護主義集中反映在嚴重妨礙了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審判和執(zhí)行活動的依法性、公正性和堅決性,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違法的行為人最終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使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成為一紙空文,“有法等于無法”,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破壞了國家法制的統(tǒng)一,損害了國家法律的尊嚴。
  3、極易造成矛盾激化,甚至引發(fā)_性事件,從而影響_。及時妥善調處矛盾和糾紛,調整各種社會關系,維護社會政治穩(wěn)定,本來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但由于地方保護主義對法院審判工作的干擾,使得事與愿違,適得其反。尤其是地方保護主義表現(xiàn)在執(zhí)行工作中的不公正性和由此造成的“執(zhí)行難”而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力的法律保障,最容易從當事人和社會群眾兩個層次上引起失望和不滿,不但化解不了矛盾,反而加劇了矛盾,釀成新的糾紛案件或者引發(fā)群眾性鬧事事件,嚴重影響了當?shù)氐腳。
  4、極不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_的建立和發(fā)展。地方保護主義畫地為牢、割據(jù)一方的本質與打破條塊分割、地區(qū)封鎖、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_的要求是針鋒相對、水火不容的,而社會主義法制的統(tǒng)一性要求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相吻合。在這個意義上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同時又是法治經濟。悖離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從本質上是一種破壞和反動因素,極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_的建立和發(fā)展。
  四、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的對策
  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損害了社會主義法制的統(tǒng)一和權威,影響了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正常進行,是造成司法不公、“執(zhí)行難”的重要原因,必須旗幟鮮明地采取各種措施加以遏制。
……(未完,全文共4097字,當前僅顯示2069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民法院抵制和克服地方保護主義之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