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條例》的現實意義
(一)制定《條例》是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遵循
(二)制定《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
(三)制定《條例》是黨員錘煉黨性的現實需求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
三是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三是強化了對黨支部書記的管理監(jiān)督,明確建立持續(xù)整頓軟弱渙散黨支部工作機制
三、幾點要求
一是立足原文,提高自覺性
二是互學互通,增強全面性
三是嚴于要求,強化執(zhí)行力
……
機關學習《黨支部工作條例》講課材料
同志們:
10月28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
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規(guī)則》。這是全黨8900多萬黨員和45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明確體現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支部建設,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支部、每名黨員,推動全黨形成大抓基層、大抓支部的良好態(tài)勢取得了明顯成效。
《條例》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關于黨支部工作的基礎主干法規(guī),是新時代黨支部建設的基本遵循。今天我們召開專題會議重點學習《條例》,旨在響應中共中央的號召,推進黨支部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不斷提高我局黨支部建設質量。
下面,我將和大家一起從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三個方面重點學習,深刻領會《條例》。
一、《條例》的現實意義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執(zhí)政大廈的地基,地基固則大廈堅,地基松則大廈傾。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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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重要舉措,符合時代要求。《條例》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鞏固黨長期執(zhí)政的組織基礎,推動全黨形成大抓基層、大抓支部的良好態(tài)勢具有重要意義。
(三)制定《條例》是黨員錘煉黨性的現實需求。新時代需要新?lián),新(lián)斠行伦鳛。而意識對于行動具有指導意義,因此提高黨員黨性修養(yǎng)刻不容緩。在新時代背景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中國夢需要每一位黨員干部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時刻“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不斷強化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承擔起共產黨員的職責。支部是黨員錘煉黨性的熔爐,組織生活是黨支部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條例》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規(guī)定了“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黨支部開展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并對其頻次、內容、程序等作出具體規(guī)范,確保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夠經常開展、取得實效。這就從制度層面為強化黨員思想教育提出了要求和保障。
二、《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的制定是一個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過程,先后形成230多萬字的理論歷史研究資料和40個課題研究報告,到151個黨支部蹲點
調研,訪談861名黨支部書記,發(fā)放調查問卷3萬份,并開展專家研討!稐l例》初稿形成后,廣泛征求31個。▍^(qū)、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中央部門單位的意見。2018年8月以來,《條例》稿先后報經中央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修改。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條例》稿。10月28日,中央印發(fā)《條例》。
《條例》總共8章37條,主要包含制定條例的主要目的、指導思想、黨支部的地位、工作原則、組織設置、基本任務、工作機制、組織生活制度、黨支部委員會建設、領導和保障等方面內容,覆蓋了黨支部建設的各領域、各方面。
第一章為總則,包括1至3條,明確了黨支部的功能定位、職責和工作原則。黨支部的功能定位是規(guī)定黨支部是黨的基礎組織,是黨組織開展工作的基本單元,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zhàn)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zhàn)斗力的基礎。黨章規(guī)定黨支部“擔負直接教育黨員、管理黨員、監(jiān)督黨員和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條例》在具體規(guī)定中,從黨支部的組織設置到基本任務,從工作機制到組織生活,從支委員會建設到領導保障,都著眼教育管理監(jiān)督好黨員、組織宣傳凝聚服務好群眾,給黨支部明任務、壓擔子,強調各級黨組織要為黨支部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指導、幫助、促進黨支部切實擔負起黨章賦予的職責。
第二章為組織設置,包括4至8條,規(guī)范了黨支部的設置,明確黨支部設立范圍、條件和程序,對結合實際創(chuàng)新黨支部設置形式作出規(guī)定。主要明確了4類情形:一是規(guī)模較大、跨區(qū)域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組織和專業(yè)市場、商業(yè)街區(qū)、商務樓宇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二是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按照地域相鄰、行業(yè)相近、規(guī)模適當、便于管理的原則,成立聯(lián)合黨支部。聯(lián)合黨支部覆蓋單位一般不超過5個。三是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四是流動黨員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對固定集中,應當由流出地黨組織商流入地黨組織,依托園區(qū)、商會、行業(yè)協(xié)會、駐外地辦事機構等成立流動黨員黨支部。
第三章為基本任務,包括9和10章,提出了黨支部的基本任務和不同領域黨支部的重點任務,強調村和社區(qū)黨支部要全面領導隸屬本村、本社區(qū)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重點以《黨章》規(guī)定的黨支部8項基本任務為基準,對村、社區(qū)、國有企業(yè)和集體企業(yè)、高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事業(yè)單位、黨和國家機關、流動黨員、離退休干部 ……(未完,全文共5787字,當前僅顯示2032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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