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提綱:……
一、總體思路
二、認定標準及程序
(三)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認定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三、方法步驟
(一)排查認定(2018年8月,2019年1月、7月)
(二)集中整頓(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四)建章立制
(五)評估驗收
四、工作要求
……
關于開展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整頓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城鄉(xiāng)一體化示范區(qū)、高新區(qū)黨工委組織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組織工作會議關于“持續(xù)整頓軟弱 渙散基層黨組織”的安排部署, 對照近期中央巡視組、國務院脫貧攻堅督查組關于全省
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 根據省委組織部《關于開展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整頓工作的通知》(豫組通〔2018〕26號)精神,利用1年半時間對全市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進行排查整頓,進一步補齊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短板,為全市脫貧攻堅和
鄉(xiāng)村振興大局提供堅強組織保證,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在整頓目標上,通過集中整頓,進一步補齊全市農村基 層黨建工作短板,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組織力,強化政治功 能,以高質量黨建推動脫貧攻堅和鄉(xiāng)村振興。
在整頓范圍上,本次整頓分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兩 種類型,排查整頓數量之和不少于行政村總數的10%。
在整頓內容上,對照中央巡視組、國務院脫貧攻堅督查 組關于我省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緊緊 圍繞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xiāng)村振興,結合 “
掃黑除惡” “村霸”問題整治等工作,聚焦中央巡視和督查反饋問題, 聚焦村 “兩委”換屆選舉過程中暴露和發(fā)現的問題與不足, 強力開展整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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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后的村黨組織納入整頓。對黨建工作落后、黨建與工作“兩張皮”、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完成不好的村也要納入整頓。鄉(xiāng)(鎮(zhèn)、街道)每季度開展的“逐村觀摩、整鄉(xiāng)推進”活動排名最后一名納入整頓。
(三)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認定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1.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成立排查組,對所轄村“兩委”班子、黨員隊伍等狀況進行全面考核,對照12種情形,根據排查結果,進行初步篩選,建立排查臺賬。
2.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根據排查情況,集體研究確定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初步名單,根據“逐村觀摩、整鄉(xiāng)推進”、綜合排名情況,研究確定后進村黨組織初步名單,上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
3.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成立抽查組,對各村進行抽查復核,對于抽查中發(fā)現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不屬實的,或軟弱渙散、后進村隱瞞不報的,對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按“對黨不忠誠”“弄虛作假”嚴肅問責,并責令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及時調整。
4.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在抽查復核的基礎上,將符合12種情形的軟弱渙散村不限比例、不限數量全部列入臺賬;軟弱渙散村沒有達到行政村總數10%的比例,將后進村黨組織續(xù)入,兩類村總數要不少于行政村總數的10%。
5.縣(市、區(qū))委常委會集體研究確定軟弱渙散村和后進村黨組織名單,并確定分包軟弱渙散和后進村的縣級干部,上報市委組織部,建立全市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整頓工作臺賬。
三、方法步驟
整頓工作按照蘭考“六步工作法”,選派整建隊伍、吃透村實情、聯合會診定案、開展集中整頓、評估驗收問責、 建立持續(xù)機制6個步驟,分排查認定、集中整頓、持續(xù)整頓、建章立制、評估驗收5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認定 ( 2018年8月,2019年1月、7月)
排查認定分3個時間節(jié)點來進行:自《通知》印發(fā)之日起至8月底前,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負責部署安排,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具體落實,認真做好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排查認定工作。
一是鄉(xiāng)鎮(zhèn)黨委初步排查。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應于8月17日前排查確定本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有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做到“四必須、四防止”即:必須逐村過篩子、全覆蓋,防止出現遺漏;必須對照標準逐村畫像,防止出現錯查;必須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出現厚此薄彼或 “輪流坐莊”;必須不捂不蓋,防止 “以好充次”“以中充次”和“漏報瞞報”。排查情況和名單確定要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會集體研究,并以適當形式公示,之后分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和后進村黨組織兩類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審核。
二是縣委嚴格審核把關。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收到名單后,應于 8月22日前通過隨機抽查、實地走訪等形式,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所報名單進行審核把關,重點審核納入名單的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真實性和“應整盡整”情況,審核把關后的名單要及時提交縣(市、區(qū))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然后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是省、市組織部抽檢核查。市委組織部8月25日前按照一定比例對縣 (市、區(qū))所報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名單進行抽查認定。8月底前省委組織部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對抽查情況進行通報,對弄虛作假的縣鄉(xiāng)責任人按干部管理權限作出相應處理。 2019年1月上中旬和7月上中旬,各地再對照認定標準、按照以上程序,重新進行排查認定,調整整頓對象,對已經轉化提升、通過評估驗收的,從整頓清單中移出;對在重新排查中被認定為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的,納入清單、臺賬持續(xù)整頓。排查確認的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名單,2018年8月底,2019年1月底和7月底,由縣(市、區(qū))分三次報市委組織部備案。
(二)集中整頓 (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集中整頓,重點解決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后進村轉化提升。原則上,在縣(市、區(qū))委常委會研究確定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名單后5日內,整頓工作隊全部到村開展工作,聯系分包縣級領導干部到村指導工作。
沒有排查出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的,后進村黨組織按照軟 弱渙散村黨組織的標準和程序組織推進整頓工作。
1.縣(市、區(qū))委常委會在研究確定本縣(市、區(qū))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名單時,要針對問題逐村剖析,對軟弱渙散和后進村根據班子戰(zhàn)斗力不強、矛盾問題突出、村域經濟發(fā)展緩慢等不同原因,堅持一村一策、一村一案,制定整頓工作意見,做到 “四統(tǒng)一”,即:統(tǒng)一調度選派整頓工作力量,統(tǒng)一明確縣級領導干部聯系分包軟弱渙散和后進村黨組織整頓,統(tǒng)一
動員部署, 統(tǒng)一推動解決共性問題和復雜棘手問題。
2.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要根據縣(市、區(qū))委常委會 ……(未完,全文共6948字,當前僅顯示244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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