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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借兩學一做搞不當營商活動的通知

發(fā)表時間:2016/8/20 18:09:15

制止借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搞不當營商活動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 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防范和制止借“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搞不當營商活動的通知

組電明字【2016】2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工商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組織人事部門、宣傳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宣傳部,各中管金融企業(yè)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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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如下:

一、防止違規(guī)制作使用黨旗黨徽。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規(guī)定>的通知》(中辦發(fā)【1996】25號)要求,規(guī)范制作和使用黨旗黨徽,切實維護黨旗黨徽尊嚴。各級黨委組織部及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規(guī)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黨旗黨徽制作和使用的指導把關,采取切實措施,有效防止違規(guī)制作和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情況的發(fā)生,嚴禁過度包裝、任意定價,借機牟取不當利益。

二、不準粗制濫造黨建讀物或制品。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中央統(tǒng)一要求,組織黨員、干部原原本本學習黨章黨規(guī)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2016年版)》《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文章選編》等基本教材。不準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名義編輯出版輔導讀物或音像制品,不準用黨費和財政經費購買,不準搞硬性攤派或要求黨員自費購買。

三、嚴禁組織商業(yè)化培訓謀利。各地區(qū)各部門各單位不準組織基層干部和黨員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yè)化培訓,不準以培訓為由組織公款旅游,不準以“高成本”將培訓外包,不準以“大價錢”請所謂知名專家授課。要注意防止一些培訓機構冒充知名高校、干部學院、紅色教育基地等,到基層宣傳培訓信息、推銷培訓項目。

四、防止假借黨內活動搞商業(yè)營銷。基層黨組織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相關活動,不準找企業(yè)拉贊助和用企業(yè)名稱冠名,不準在活動過程中“植入”商業(yè)廣告。同時,要注意防止有的社會機構以競賽、評獎、出書等方式騙取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群眾錢財。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將本通知要求迅速傳達到基層 ……(未完,全文共1336字,當前僅顯示850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制止借兩學一做搞不當營商活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