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的道德觀及與倫理的關系”討論稿2
一.道德與抽象法的關系
道德是揚棄抽象形式的法發(fā)展而來的,是更高的真理,因為只有在作為主觀意志的意志中,_才成為現(xiàn)實。作為主觀意志的法,道德承認并只服從意志自己?傊赖戮褪且庵窘o自己立法。
在抽象法階段,意志在與外物的關系上找了個居所、形態(tài)或立腳點;在道德階段,意志自己與自己發(fā)生關系,意志已經(jīng)回到了自己的家。
法只涉及行為是否符合普遍意志的規(guī)定,不涉及個體的人的行為的動機和原則。道德的核心是意志的自我規(guī)定和動機問題。在道德中,人都愿意別人對他按按他的自我規(guī)定來評價,因為他需要別人承認他的_,是自己行為的主人。所以道德的觀點就是自為地存在的_!
總結:
法 道德
_體現(xiàn)的場所 外部世界 內(nèi)心世界
_的理念 以物的占有和交換為定在 以主觀性本身為定在
關系 道德?lián)P棄了抽象形式的法,是法的真理,是主觀意志、_意志的法,居于較高階段。
二.道德
道德涉及的是動機、行動和效果之間關系。
黑格爾對道德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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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他的道德行為,讓他不惜一切的實現(xiàn)這個最高的或最困難的道德義務或規(guī)范,并以此作為衡量他的道德水平的標準。
意義:
道德發(fā)展的意圖與福利階段已經(jīng)揭示了主觀的道德_。這一_的特征在于行為的主觀的法與行為的客觀的法的統(tǒng)一:“意圖的法在于,行為的普遍性質不僅是自在地存在,而且為行為人所知道的,從而自始就包含在他的主觀意志中。倒過來說,可以叫做行為的客觀的法,就是行為的法,以肯定自己是思維者的主體所認識和希求的東西!
(3)善與良心
善:
善是揚棄了形式法、主觀意圖、福利和外部偶然性的純粹自主的意志。普遍福利。
意志的對象已經(jīng)完全揚棄了外在偶然性而達到普遍意志。
行善之人,是無我的,他把自在的好或價值作為自己行動的動機。
在善的階段,道德自覺地把普遍福利作為自己意志的內(nèi)容。在這個意義上, “善是特殊意志的真理”。
良心:
良心是自我意識的無限的自我確信。
良心是道德的主觀形式,普遍福利是通過良心的自我規(guī)定被把握的。
意志自身揚棄了主觀偶然性而達到普遍的意志。
運用:
a. 訴諸良心是典型的現(xiàn)代道德立場,傳統(tǒng)道德本質上是習俗性的,義務和責任的來源不是自我意志,而是傳統(tǒng),包括z-教、文化經(jīng)典等。
現(xiàn)代世界道德秩序的基礎是福利或良心。
b. 黑格爾雖然認為良心是至圣之所,是不可侵犯的,但不能把社會建立在良心基礎上。
c. 良心作為主觀性對自己的確信,既是意志_的特定存在,也可能成為人的自我逃避方式。當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時,人們在外界找不到生活的依靠,往往就退回到內(nèi)心中去尋找生命的根據(jù)。
三.道德與倫理
倫理:
“善和主觀意志的這一具體同一以及兩者的真理就是倫理!
黑格爾認為,揚棄了的道德就是倫理,并在倫理中顯示出人類共同體的有機形式,其發(fā)展過程包括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三個環(huán)節(jié)。
聯(lián)系與區(qū)別:
黑格爾認為,抽象的善與良心是道德的兩極,它們都是片面的,如果兩者都揚棄其抽象性和片面性,使得主觀性與客觀性達到統(tǒng)一,就超越了道德,上升到倫理。
“無論是法的東西和道德的東西都不能自為地實存,而必須以倫理的東西為其承擔和基礎,因為法欠缺其主觀性的環(huán)節(jié),而道德僅僅有主觀性的環(huán)節(jié),沒有法和道德本身都缺乏現(xiàn)實性!彼鼈冎皇钦w的一個部分,攀緣在倫理這棵自在自為的大樹上。
道德與倫理的觀點是有區(qū)別的,前者只涉及良心,涉及抽象的形式的普遍性,只有后者才涉及到具體的普遍性。
四.個人理解與反思
(1)書中在對良心的附釋中寫道:“特定個人的良心是否符合良心這一理念,或是良心所認為或稱為善的東西是否確實是善的,只有根據(jù)它所企求實現(xiàn)的那善的東西的內(nèi)容來認識了!焙诟駹査f的“良心”是自我意識的無限的自我確信,是道德的主觀形式,而普遍福利是通過良心的自我規(guī)定被把握的。 這里我們必須要考究良心認為是善的東西和確實是善的東西之間可能的錯位,也許這點看起來比較容易認識,但是細想之后卻有一個尷尬的問題浮現(xiàn)出來——我們都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善,真正的善應該是什么。
先舉個比較簡單的例子。比如在一場很重要的考試中,你最要好的朋友想要你幫他作弊,因為如果不是這樣他可能就會因為考試失敗而失去很多。那么你會怎么做?一邊是最好的朋友,一邊是傳統(tǒng)的誠實考試的觀念。也許大部分都會說,這個例子中的“善”很顯然就是不理會朋友的請求,嚴守考場紀律。但是,情況也不是完全如此,有些人可能因為此事對于朋友的重要性而幫朋友一把,所謂“急事從權”,如果因為自己的不配合而導致朋友最后的失敗,他認為這才是不“善”。從這個小例子,我們可以看出,特定個人的良心所認為的善的東西有時是不盡相同的,它是否是善的,也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換一個相對而言比較復雜的
場景。一個戰(zhàn)士看到敵軍的一個士兵落水,此時周圍沒有別人,而這人正在向他求救,那么他到底應不應該救這個敵人呢?他知道這人說不定已 ……(未完,全文共4167字,當前僅顯示2104字,請閱讀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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